北京服装学院2025年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简章

2025-06-18

北京服装学院2025年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

申请硕士学位简章

 

北京服装学院是一所有着深厚家国情怀和鲜明办学特色的时尚高校。 学校秉承“与美同行”的校训,面向纺织服装、时尚设计和文化创意产业前沿,充分发挥服装学交叉学科引领、设计特色突出的学科专业优势,坚持艺工融合、产业导向的办学特色,紧密围绕国家重大战略及重要项目、北京“四个中心”功能建设和人民美好生活需要,完善高质量时尚创新人才自主培养体系,努力培养具有家国情怀、全球视野、思辨能力、科技素养和创新精神的行业优秀人才,建设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中国特色世界一流时尚高校。

目前学校共有6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6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我校具备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资格。申请流程包括申请资格认定、课程学习及国家统考考试成绩和学位论文水平认定、硕士学位申请、评审和授予等阶段。

一、      申请资格要求及报名流程

(一)申请资格要求

1.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 申请人须是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并获得学士学位,且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及以上,在申请学位的专业或相近专业做出成绩,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在国(境)外院校获得学位者(不含留学生及港澳台人员),其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3. 申请人所学外国语语种为英语。

4. 申请人所在工作单位同意推荐报考。

5. 申请人须通过拟申请二级学院的面试、综合考核。

6. 服从研究生院的教学安排,能够完成课程学习。

 

(二)专业目录

二级学院

专业

研究方向

001服装艺术与工程学院

64288191       侯老师

082104服装设计与工程

02服装舒适性与功能服装研究

04数字服装与智能设计

140300设计学

01设计理论与服装服饰文化研究

02服装服饰设计与创新应用研究

002服饰艺术与工程学院

64288287       田老师

140300设计学

02服装服饰设计与创新应用研究

03设计管理与时尚传播研究

04设计创新与科技应用研究

003材料设计与工程学院

64288178       徐老师

080500材料科学与工程

01功能与高性能纤维材料

03智能纺织材料

082103纺织化学与染整工程

 

01纺织品色彩数字化及可持续加工技术

02纺织品功能/智能化设计与开发

03纺织品智能检测与评价

140300设计学

02服装服饰设计与创新应用研究

004艺术设计学院

64288120       杨老师

140300设计学

04设计创新与科技应用研究

005时尚传播学院

64288760       来老师

140300设计学

03设计管理与时尚传播研究

006时尚管理学院

64288357        陈老师

120202企业管理

 

01时尚品牌管理

02时尚与创意管理

008美术学院

64288016       杨老师

130100艺术学

01中外服饰文化

03服装史论

007人工智能与创新设计学院

64289096       袁老师

080202机械电子工程

03智能可穿戴技术与应用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00   14:00—16:00

(三)报名流程

1.二级学院面试、综合考核

根据专业目录,联系二级学院,根据学院安排统一参加面试、综合考核。本人填写《北京服装学院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研究生院主页下载专区自行下载)经二级学院导师签字及学院盖章视为通过。

2.网上报名

(1)时间:6月18日-7月1日

(2)申请人须登陆https://tdxl.chsi.com.cn/tdxlsqxt/index.html进行网上注册,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个人照片(照片要求:近期正面免冠彩色半身电子照片,背景为蓝色,人像清晰,轮廓分明,层次丰富,神态自然,身着深色上衣,图像规格为567像素(高)×390像素(宽)),确认个人信息核对正确后,提交学位申请。因填报信息有误而导致无法进行现场确认的,责任自负。

3.现场确认

(1)时间:7月3日 9:00-11:00

地点:北京服装学院5号楼707(樱花园校区)

(2)提交如下材料:

①由申请人填写《北京服装学院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单位推荐表》(一式两份,研究生院主页下载专区自行下载),要求申请人所在单位提供相应的推荐意见,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

②由申请人填写《北京服装学院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研究生院主页下载专区自行下载),要求申请人在我校确定一位指导教师,指导其学位论文阶段的工作,并由该导师签字和学院盖章;

③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学士学位证书和最后学历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如属国(境)外学位,应携带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用毕退回,复印件留存。

(3)采集图像和指纹信息。

(4)签署《协议书》、《资格审查表》。

(5)取得学习资格

经审查符合申请条件者,将正式取得我校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学习资格,入学通知书将于现场确认时下发。

二、课程学习及考试成绩认定

学习年限为3-6年,包括研究生课程学习和国家水平考试及学位论文写作。

(一)课程学习要求

课程教学按北京服装学院制定的培养方案执行,跟随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录取的研究生)随堂听课(周一至周五按课表上课)。申请人取得学习资格后须在五年内按相应专业的培养方案,修满相应专业规定的学分,课程成绩合格。考核同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课程成绩六年内有效(即2031年6月前)。

(二)国家水平考试要求

申请人还需在五年内通过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限机械电子工程和企业管理两个学科)和英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全国统一考试的报名时间及具体事宜,依照当年国家有关文件。五年内未通过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者,本次申请无效。

(三)学位论文水平认定

申请人需要用不少于一年的时间完成硕士水平的学位论文,包括开题、中期检查、论文撰写。申请人应在通过全部考试(含课程考试和全国统考)后的一年内完成学位论文答辩。

申请人学位论文的学术不端检测和评阅按照《北京服装学院博士、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检测处理办法》《北京服装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评阅管理办法》执行,并按规定程序要求参加答辩。

三、硕士学位申请、评审和授予

申请人通过规定的课程学习和学位论文要求,可自愿以同等学力身份申请硕士学位,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学位申请人应当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

(二)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内容,成绩合格,且课程成绩在有效期内;

(三)参加并通过“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

(四)通过学科综合水平考试(限机械电子工程和企业管理两个学科);

(五)在导师指导下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盲审及答辩;

(六)如遇国家政策调整时,依规进行相应调整。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通过后,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通过后,可授予申请人硕士学位。

四、相关费用

(一)学费:艺术学、设计学学费1.5万元/年;工学、管理学学费1万元/年,收费年限以实际学习年限为准,学习年限不足一年按一年标准收费。

(二)其他费用:申请人在学期间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食宿费、书本费、论文装订费及盲审费、答辩费用等)均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五、其他

(一)其他相关事宜详见《北京服装学院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工作的实施细则》(修订)。

(二)必须保证按时完成学校的教学要求,否则不予接收。在学期间,食宿自行安排。

(三)申请人报到交费后,由个人原因提出退学的,其所交学费一律不予退还。

(四)申请人所填报的材料及提供审查的各种证件、证书必须真实可靠,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申请人自负。

(五)本简章由北京服装学院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六)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010-64288168  Email:yjs@bift.edu.cn

 

 

北京服装学院研究生院

2025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