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研究生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普查工作的通知
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和学校部署,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普查登记制度。为全面摸清我校研究生家庭经济状况,特开展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全日制在读研究生。
1.普查筛选。以班为单位,组织每位研究生须填写《普查确认书》(见附件1),各班于2019年3月6日17:00前收齐,交至326办公室张老师处。
2.分类登记。研究生院进行分类筛查并登记,属于《普查确认书》第二种情况的学生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进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程序;属于《普查确认书》第三种情况的学生,需继续参加调查并填写《北京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普查登记表》。
3.汇总上报。研究生院审核汇总情况并上报。
三、工作原则
1.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确保数据准确。
2.尊重学生家庭的意愿,维护学生尊严,保护学生隐私。
咨询老师:张少峰 64288069 研究生院326办公室
研究生院
2019年3月1日